
2026 客家合唱比賽
為推動客家語言與文化永續傳承,透過客家歌曲之傳唱,提升客家語言文化與精神之能見度,增進客家族群認同及其他族群彼此尊重與欣賞,使客家語言豐富臺灣多元文化,特舉辦「客家合唱比賽」。
比賽辦法
█ 比賽日期
115年5月23日(星期六)至24日(星期日)
一般合唱類、傳統山歌合唱類比賽暨頒獎典禮
*各組別比賽日期主辦單位可視報名情況調整
█ 比賽地點
客家合唱比賽
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 演藝廳(苗栗縣竹南鎮公園路206號)
比賽組別與資格
(一)一般合唱類(Chorus)
1.兒少組:國中以下(含國中)
2.青少組:19歲以下、國中以上(含國中)
3.社會組:18歲以上(含18歲)
4.樂線組:55歲以上(含55歲)
(二) 傳統山歌合唱類(Hakka Folk Songs Chorus)
年齡不限
█ 年齡規範
18歲以上【限民國97年5月24日(含)以前出生】;
19歲以下【限民國96年5月24日(含)以後出生】;
55歲以上【限民國60年5月24日(含)以前出生】
一般合唱類參賽人員年齡資格以外人員比例,以不超過該團隊總參賽人數10%為原則。
█ 參賽人數
客家合唱比賽
一、一般合唱類、傳統山歌合唱類每隊可設指揮1人及伴奏若干人,無伴奏亦可,各隊人數(不含指揮、伴奏)至少16人,至多不超過60人,並得增報4人為候補團員。
二、同一人可跨類報名,但各類僅能報名一隊參賽。(例:1.林○明19歲,報名一般合唱類青少組某一隊,不得同時報名參加其他一般合唱類青少組之隊伍,亦不得再以社會組參加某一隊伍;2.陳○逸國小五年級,報名合唱類兒少組XX國小合唱團,可同時再加入△△社區合唱團,參與傳統山歌類賽事)。
報名辦法
█ 登錄官網,填寫線上報名
請審慎填寫及輸入指定曲(如附件一)等各項報名資料,務必確認自選曲完整曲名、作品編號、作曲者、作詞者、編曲者等相關資料填報是否正確;並應詳細填報114年5月24日後所有指導老師名單,以利評審迴避作業,確認核對各項資料無誤後,送出報名申請。
客家合唱比賽
█ 線上報名後請郵寄繳交以下紙本資料
- 報名切結書(附件二)
- 參賽人員清冊(附件三)※如有團員名單更新,請務必於比賽前 1個月 提供。若因人數不足或年齡不符而無法參賽,本單位概不負責。
- 團體報名授權代表同意書(附件四)
- 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附件五)
- 自選曲曲譜 7份,以 A3大小,建議書冊式列印
📮 郵寄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76巷23弄6號2樓(2026客家合唱比賽報名組 )收
█ 電子檔繳交方式
線上報名後,請同步將下列資料以電子檔型式繳交(以下三種方式擇一)
1️⃣ 上傳至 官方LINE帳號,並備註團隊名稱
官方LINE:https://lin.ee/RxsX6sm
2️⃣ Email寄送至主辦單位信箱
📧 hakkasongsing.irene@gmail.com
3️⃣ 存入 USB,與書面資料一同郵寄至報名地址
•參賽人員清冊 Word 編輯檔(附件三)※如有團員名單更新,請於比賽前1個月提供
•團隊簡介(200字以內,Word檔)(附件六)
•團隊高解析度照片 5張(供秩序冊使用)
•團隊宣傳影片(最長 2分鐘)※將作為網路團隊介紹使用,非強制繳交
█ 其他注意事項
- 報名手續(含線上報名及書面資料繳交)未於截止時間前完成者,視同未完成報名,將無法取得參賽資格,報名者不得異議。
- 報名表件如填寫不完整或資料缺漏,經承辦單位通知後,須於 3日內補件。
- 所有報名資料 恕不退還,如有需要請自行留存備份。
比賽獎勵
各類(組)獎勵如下
█ 第一名
每類(組)1隊,各頒給獎座1座及獎狀1幀,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含稅)
█ 第二名
每類(組)1隊,各頒給獎座1座及獎狀1幀,獎金新臺幣6萬元整(含稅)
█ 第三名
每類(組)1隊,各頒給獎座1座及獎狀1幀,獎金新臺幣4萬元整(含稅)
█ 佳作獎
一般合唱類每組3隊、傳統山歌合唱類1隊,各頒給獎狀1幀,獎金新臺幣2萬元整(含稅);惟一般合唱類樂線組,評審可依參賽團隊演出情形,另取佳作若干名。
█ 特別獎
(評審得依現場表演情境酌情頒發):若干名,獎勵不限個人或團隊,各頒給獎狀1幀,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含稅)。
- 以上各獎項依比賽成績核發,如參賽團隊表現未達預期水準,獎項得以從缺,或經評審委員決議,得以增加獎項名額。
- 另,為鼓勵合唱團隊將客家音樂帶到國際,一般合唱類兒少組、青少組,如於2027年底前參加具指標性之國際合唱大賽完賽,並以客家歌曲演唱,本會得補助相關經費,補助最高金額新臺幣30萬元。
- 違反比賽類組別與資格規定者,如經舉發查證屬實,一律不予計分。若已公布名次或獲頒獎金及獎座(狀)者,則取消其名次、追回獎金及獎座(狀)。
比賽規定
演出曲目皆須為客家歌曲
一般合唱類演出曲目皆須為客家歌曲,歌詞客語比重需達整首歌80%以上,自選曲由各隊自行決定,若以「非原創客語歌曲」改詞翻唱,請留意是否符合客家語境之使用方法,以免影響評分。
1.一般合唱類
背譜演唱指定曲及自選曲各1首,指定曲曲目如附件一,參賽團隊不得擅自變更指定版本(可移調),自選曲由各隊自行決定,演出曲目與報名時所填註之曲目及曲譜版本不符者,一律不予計分。
2.傳統山歌合唱類
背譜演唱指定曲及自選曲各1首,指定曲曲目如附件一,自選曲亦需為傳統客家歌曲(如:平板、山歌子、老山歌、小調等),合唱形式不拘。所演出之指定曲目與報名時所填註之曲目及曲譜版本不符者,以及自選曲目與報名時所填註的曲目不相符者,一律不予計分。
會場設備
- 一般合唱類、傳統山歌合唱類比賽伴奏之樂器除大會提供鋼琴外,得以自備之樂器伴奏,惟不可使用伴唱帶;比賽演出時,樂器與人聲皆不得使用電子擴音設備,違者一律不予計分。
演出人員
- 一般合唱類、傳統山歌合唱類演出時可依樂曲之需求變換隊形,除指揮及伴奏外,不得於賽程中上下舞臺更換演出人員。
演出順序
預定於抽籤作業完成後以錄影抽籤方式排定出場次序並上網公告,請參賽隊伍留意報名不同類組之比賽時間是否有衝突(換場地及準備時間請自行納入考量)。如因比賽時間衝突須調整參賽順序,請於抽籤公告後 1 日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承辦單位將於收到調整申請後協調賽程。另相關比賽秩序冊及賽程,請參賽團隊逕至比賽資訊網站查詢下載。
演出規範
1. 參賽團隊應於比賽大會司儀唱名時立即進入舞臺開始表演,若唱名3次未進場演唱者,視同棄權。
2. 自登臺起計時至演唱結束(含尾奏)終止計時,演出以不超過10分鐘為原則,逾時每1分鐘扣總平均0.5分,不滿1分鐘以1分鐘計,依此類推。
3. 曲譜選擇及使用:所有參賽團隊須遵守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等相關規定辦理,其法律責任須自行負責。
報名資料勘誤
公告資料與原始報名表有誤者,應於公告1週內由參賽團隊向承辦單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提出勘誤申請。
評審及評分方式
一、 評審委員:
遴聘客語及合唱相關領域專家學者(5-7人)擔任之,評審委員於接受聘書前應檢視參賽單位名單,若有2年內曾擔任常任指導者,或賽前3個月內曾客座指導,該隊評分時應予迴避。違反者經查證屬實,該評審3年內不再聘任為本比賽之評審。
二、 評分方式:
(一)採序位法評分,評審委員就各參賽團隊分別評分後,並依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彙整合計各參賽團隊之序位,以合計值最低者為序位第一。若遇序位合計值相同之情形,則由評審委員重新票選決定同分者之名次。
(二) 評審委員就各參賽團隊繕寫具體之評語,於比賽結束後,發放給各團隊。
(三)於主辦單位頒獎後1週內,得以書面申請成績複查,但以1次為限。
三、 評分項目:客語發音語韻詮釋、演唱技巧、樂曲演繹等。
申訴規定
一、 應服從評審委員之評判,如有意見或申訴事項,應以書面提送。申訴事項以違反比賽規則、秩序及比賽人員資格為限,並應於各組比賽成績公布後1小時內為之(如對該團參賽人員資格提出申訴,應於該參賽團隊離開比賽舞臺前為之),逾時不予受理。對評審委員所為之評分及其他有關技術性、學術性者,不得提出申訴。
二、 為有效處理申訴事件,比賽時進行全程錄影,錄影資料僅供申訴事件處理使用,不提供其他用途或借用。
交通津貼
一、 開放以下組別申請交通津貼補助。【一般合唱類】兒少組、青少組,【傳統山歌合唱類】高中以下學生團隊,上述符合資格之團隊若欲申請交通津貼請以團為單位,且同時跨兩類賽事以上之團隊,僅得擇一類申報交通補助費,同一團隊不得跨類重複申請。主辦單位酌予核撥非比賽地點內之大眾運輸車票及包車(含租車)交通津貼,依參加人數多寡及距離遠近彈性調整,10人以下應儘量搭乘大眾運輸為原則,每隊以2萬元整(含稅)為核撥上限,團隊須檢具收據及原始支出黏貼憑證送承辦單位好痛音樂事業有限公司覈實核銷。
二、 若有其他特殊偏遠地區及離島情形者,得經主辦單位同意後比照辦理。



